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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141 号
签发:
陈黎明
核稿:
虞锡平
拟稿:
金国友
时间:
2017.03.13
关于做好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年度及时间
考核对象
考核年度
考核时间
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第二年度
2016年度
第三批常州市职教骨
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第四批常州市中小
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第二周期
的第一年度
第五批常州市中小
第一周期
二、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内容见常教人〔2003〕15、16号文件要求。
2.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内容见常教人〔2003〕8号文件要求。
三、考核办法
(一)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各单位对照常教人〔2003〕15号、16号文件的要求,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报送局组织人事科。
2.各校于3月24日前将考核表(见附件一)和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局组织人事科,其中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溧阳四类优秀教师评选QQ群”,群号 480734489,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核拨教科研奖励津贴,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停发其当年津贴,并取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荣誉称号。
(二)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办法
1.每位考核对象需提供《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三)两份(不装订),并根据考核内容附一年来有关证明、论文或论著等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2.各校于3月24日下班前将考核材料、考核表及汇总表(见附件四)装袋后报局组织人事科,并将考核表及汇总表发送至“溧阳四类优秀教师评选QQ群”,群号 480734489,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
3.年度考核合格的特级教师后备人才享受年度特后教科研津贴。凡考核不合格及不参加考核的,不享受教科研津贴,并取消荣誉称号。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核对象一次只参加一个层次的考核,已晋升高层次的对象只需要参加高层次的考核,但是要注意评选时间衔接,确保每位考核对象的考核不重复,不遗漏。
2.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梳理本校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特别是在2016年8月系统内调动人员,如发生遗漏、错报等情况,后果由学校承担。
附件一: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二: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三: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附件四: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
溧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