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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根据《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溧政发[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现将本年度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应用类科技成果
应用类科技成果(包括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应围绕全市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的重点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研究成果在溧阳地区经过一年以上一定规模的成功应用。
2、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
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创新、推广应用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其中医疗卫生中新的诊断、治疗、预防和康复等科技成果,需经临床应用一年以上且证明安全有效,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
3、重大工程类科技成果
重大工程类科技成果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以及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取得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
4、管理科学、决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软科学研究成果应突出在基础理论方面的创新,促进溧阳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决策咨询、科技规划和管理方法,具有独到见解,已被政府等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应用类科技成果,鼓励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溧阳市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所取得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溧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项目及附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均可申报2017年度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
(2)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与项目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目前保持有效状态),并已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
(3)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由3名正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联名推荐。
4、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申报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涉密科技项目不得申报;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3)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尚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明文件;
(4)已获得上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
(5)往年申报已获奖,本年度无重大创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和附件组成。全套材料1套按《申报表》(附件1)、附件材料(附件2)、《情况表》(附件3)顺序竖装;另2017年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25份(不装订)单独上报;同时将《申报表》(附件1)、《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805056088@qq.com邮箱。
四、申报程序
溧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需在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技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在推荐部门一栏中客观公正地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
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审核。
五、申报要求
各推荐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各基层单位,本通知和相关要求可在溧阳市科技局网站上查询、下载。同一单位同一年度,推荐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溧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联系。
联 系 人:张和平 杨 倩
联系电话:87172806 87172810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溧城镇东大街182号科技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