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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一届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科技创新类优秀人才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7〕56号)、《关于开展第一届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评选工作的通知》(溧人才办〔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将开展第一届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科技创新类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工作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科技管理骨干均可申报,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垂直管理部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溧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上有突破,且在所属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促进了行业科技进步,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获得常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或溧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近三年在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较好成绩,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近三年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发明创造,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含)的主要发明人;
(4)近三年来承担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实施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的;
(6)组织、从事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成绩显著的科技管理人员。
三、评选程序
本奖项由市科技局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报市人
才办。具体程序为:
1、由各镇(区)、企事业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摸排、汇总符合条件对象,经初审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反映学术技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学位、职称、奖励等相关证书或证明,以及事迹材料等,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根据评选条件对初步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报市人才办。
四、评选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材料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填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相应的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支撑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注封面、目录),同时报送电子档一份。
2、时间要求:2017年10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法规科(地址:东大街182号科技大楼403室; 联系人:史晴安; 电话:87172809; 邮箱:405764159@qq.com)。
3、其他要求:“科技创新类优秀人才奖”不得与“天目湖英才榜”其他奖项重复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人数为1名,原则上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