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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28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20号)中入库要求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
拟申报企业对照通知(苏科高发〔2017〕281号)要求和条件,同时自查申请认定前一年内(2016年10月以来)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方可申报。
(二)正式申报
1、企业首先登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 http://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进行注册登记(原注册过高企辅助材料系统、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系统、省上市培育计划企业系统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并选择溧阳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
全新注册的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至科技局综合计划科406办公室开通,注册通过后即可填写申报材料,11月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书和省通知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报送至溧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406室)进行形式审查。
2、申报企业注册填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本次高企培育入库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确保入库企业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企业均通过该系统提交了准确、完整的材料。
3、企业应于11月6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年份、高企培育入库,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406办公室(溧阳市东大街182号)
联系人: 沈舒雯(406室) 电话:87172808
沈关宇(402室) 电话:8717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