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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51号)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你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批复
批复你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数据,具体内容以电子数据方式下发至你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需改进及完善的建议
1、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开展经济活动的实际需求、单位的业务性质、对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正确应用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同时要加强预算编制、制度执行、信息反馈的全过程管理。
2、认真学习《会计法》,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严格按有关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健全会计帐表体系,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3、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更新完善资产管理台账,调整会计帐面反映实际资产数据,并建立单位定期资产盘查制度,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资产管理安全,做到帐实、帐表与系统的一致性。
(二)认真做好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工作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批复预算。
(三)按时公开预算
根据《预算法》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你单位应于2017年2月10日,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溧财预〔2016〕6号)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
附件:1.部门预算报表电子数据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