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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级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溧委发〔2015〕5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规〔2017〕2号)制定了《溧阳市市级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溧阳市市级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7日
溧阳市市级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