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一、设立政府债务管理科
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举债审批程序,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建立有效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用低成本融资的优势和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特申请在市财政局设立政府债务管理科,增核领导职数正副科长各1名,以加强对政府举债融资的管理。
政府债务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管理,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制定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和督促落实到期还款资金;
3.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清理、统计和报告,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
4.负责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和政府或有债务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5.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金[2014]85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PPP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财金〔2015〕1号)精神,为实现与上级部门的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金坛区相关做法,特申请在市财政局内设机构金融科增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牌子。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指导意见和总体实施方案;
2.制定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计划;
3.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储备制度及出入库制度,牵头建立项目库,负责发布拟引进社会资本的项目信息;
4.统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债务管理,组织开展对需要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评估;
5.协调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审批等前期工作,指导制订各项目实施方案;
6.组织参与项目采购工作,参与项目合同谈判,指导合同签订工作;
7.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受理和提出价格调整机制方案和意见,并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8.负责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监督;
9.跟踪、督查、反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