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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因此,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把握、深刻领会新修订的《预算法》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新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十三五”发展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培育和壮大地方财源,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努力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深入推动财政改革创新,为实施“重大项目攻坚年”和“环境整治攻坚年”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好收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针对严峻的财税收入形势,我们将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任务。一是强化收入监控,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继续推行财税、国土等征收部门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严防税收流失,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贡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是在确保财政持续增收基础上,注重提高税占比重,在完成收入增长目标的同时,丝毫不放松对收入质量的要求,要算好质量账、可持续账,实现财政收入质效双收。
(二)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支持地方经济平衡增长
始终将稳增长、惠民生作为安排财政支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着力推进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加大资金引导,优化服务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一是用足用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优化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帮助企业攻坚克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梳理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找准财政资金扶持切入点,重点加大对经济转型发展重点领域,尤其是制造业领域的支持力度。对照市委、市政府“四大经济”行动计划,在政策、资金、人才等多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致力培养一批内生动力较强,行业发展可持续的支柱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源生动力,为财税增收培植优质税源。三是坚持把保民生促和谐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有效运转的基础上,支出重点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民生工程倾斜,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合理保障教育经费,着力打造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筹资标准,保障医疗报销水平。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等制度实施,提高保障水平;支持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待遇。力争让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社会资源和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一是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二是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三是完善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清管两层皮”现象。
2.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规范化管理。一是根据《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出租行为;二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结合2016年度资产清查情况,对现有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出切合实际且系统的资产管理制度。
3.促进国有资产注资工作完美收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规范有序推进的工作总基调,按时间分步骤,全面完成前三批注资工作。后期将会同平陵公司、苏皖公司对注资资产分类进行管理:确保非经营性资产安全、完整、有序运转;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力争使资产注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在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坚持以新的理念运作和经营国有资本,立足于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积极实施有效的资本运作。做好经济形势和资本营运情况的分析,调整优化收入结构,积极寻求新的收益增长点,不断壮大国有资本。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
(四)严格政府债务监管机制,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增长
严格对照《关于印发溧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4]36号)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担保、使用和偿还行为。一是依法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偿债责任, 并建立政府性债务的效益评估和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债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集中管理,严格规模管控,完善债务管理体制。所有政府债务由政府统一领导,纳入财政归口管理,统筹调度各融资平台资金。重点加强政府投性资项目审核认证,本着适度举债原则,严格债务规模控制,实现融资与举债有效衔接。同时明确偿债责任,科学制定举债规划和还款计划,建立规范的“借、用、还”机制。三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管理监管平台,加强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监测控制。积极配合市金融办做好镇区平台升级工作,建立镇区独立运作、风险自控的融资机制,重点关注中关村科技园、燕山新区及个别重点镇区的政府债务运行状况,及早制定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债务风险应对能力,有效抵御和规避债务风险。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科学精细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改革的跟踪服务,积极协调国、地税等相关部门,做好行业扩围试点准备工作;完善增负企业政策扶持,切实落实资金兑现;三是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67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在各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预决算公开公开统一平台,并将专栏图标放置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配套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定期报告机制等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四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加强财力运筹能力,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五是规范税收政策,支持经济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各项财税政策,营造良好实体经济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