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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财政所、各科室(中心):
根据省、常州市财政监督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结合财政部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我们制定了2017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各科室自行组织的检查项目实施时,按照相关检查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检查,明确检查重点,保证检查质量和时效,检查结束后,将形成的专题检查报告抄送监督检查科。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监督检查科积极协调、配合各科室做好检查相关工作;由监督检查科牵头组织实施的检查(调研)项目,相关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完善检查方案,共同做好查前培训,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省市联动项目:对省财政厅、常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联动检查项目,相关科室积极配合,认真参与,根据省市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联动检查工作。
四、加强成果利用。通过财政检查,帮助和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建立健全相关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促进财政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财政检查在完善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溧阳市财政局2017年度监督检查(调研)项目计划表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3月8日
附监督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