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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镇(区)财政所(分局):
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员信息系统”)自建设以来,填报口径日趋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数据的及时、有效、准确,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度数据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2016年数据
2016年数据填报口径维持上年不变。各镇及市各有关单位在核实、更新本地区行政区划信息的基础上,根据2016年单位和人员变化情况,认真进行数据更新工作。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要求填列,加强数据审核分析。对人员信息系统提示的可疑数据要逐单位、逐人、逐项进行审核,对错误信息作出更改。在职职工人员支出对应的功能分类每年会随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而调整,请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系统中的人员支出分类系统数据。对于检查出来的重复人员记录,尤其是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在多家单位存在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二)要加强人员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工资统发、部门单位财政决算以及人事、编制等信息系统的衔接,提高数据准确性。要在使用中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人员信息系统的作用。
(三)今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继续使用V3.0版,请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财政所仔细阅读下发的软件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认真学习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用户手册,根据要求完成系统升级、数据更新等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16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四)请各镇及市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2016年数据库文件、人员信息汇总情况表和文字说明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纸质报表和文字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