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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办理条件 :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3、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决定→上报审批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所需材料:(1)《保安服务申请表》; (2)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国有资产评估文件;(3)法定代表人、 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简历; (4)保安服务公司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5年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工作、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批复)、保安经营管理(担任保安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6)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7)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8)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9)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10)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11)大专以上文凭,《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3)股东会决议,公司筹建章程;武装押运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4)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15)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16)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17)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7、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公时间
9、联系电话:0519-8726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