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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葬管理所、市殡仪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为确保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平稳,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根据省、常州指示,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一次殡葬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单位
检查时间:3月1日至3月14日。
检查单位: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活动场所。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方法
(一)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台账查验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殡葬工作安全机制建立和运行、责任制落实情况;
2.清明节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清明祭扫场所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功能指示标识和消防设施设立等工作和人员安排情况。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
4.遗体交接手续、火化证件检查、火化遗体确认、信息平台录入、火化档案保管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微机录入等重要设备用品和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等设施必查。
(三)实施方法
3月1日—3月5日由殡葬所、殡仪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并向市民政局提交自查报告。
3月6日—3月7日 由市民政局对照自查报告,进行检查。
3月8日—3月14日常州市民政部门来我市检查。
3月15日—3月21日省厅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进行检查,检查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预判和清醒认识2017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此次检查工作作为检验和推进殡葬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自查自纠及相关工作,为清明祭扫提供安全保障。
(二)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对照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内容、明确标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自查和检查,并按时报送检查结果。
联系人:陈康电话:0519-87037187
电子邮箱:277141909@qq.com
溧阳市民政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