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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团委、妇联:
为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着重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11月9日,民政部等26个部委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决定由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6〕198号),从2016年11月起至2017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部、省、常州市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经会商,我们制定了《溧阳市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综治办
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教育局 溧阳市公安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共青团溧阳市委 溧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