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以增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基层探索,引领基层持续创新,切实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城乡低保与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继续加强与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按要求落实好“大走访”工作。
2、提升医疗救助力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等各类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
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慈善氛围;推动基层慈善组织发展;根据慈善救助方案,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
4、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库;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提高灾情报送水平;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监督;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救灾防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救急救意识。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5、打造“如意”食堂品牌。建设10个城区小食堂,全覆盖城区有需求的老年人,落实市政府60周岁以上老人特殊老年就餐补贴、就餐点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切实解决居家养老老人就餐难问题。
6、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助餐点建设;加快天颐谷、天颐峪养生养老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开展健康经济招商工作,丰富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到2017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以上。出台养老机构考核评比办法,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7、规范尊老金发放工作。规范全市各镇尊老金发放台账,完善档案,严格审核以及注销手续,提升尊老金管理和发放工作水平。
8、推进医养融合试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与乡镇医院合作医疗试点,借助医院充沛的医疗资源,探索开展医疗队伍进驻养老院。继续实施“福馨工程”项目建设,设立康复器具室,推行康复服务,50%以上的敬老院建成标准化康复室。
三、提升社会福利指数
9、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健全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落实“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工作;提升孤儿养育水平,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10、提升特困群体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农村五保等群体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为困难、重度残疾群体分别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发放,健全完善受助人员台账资料,按季度结算救助资金。
11、积极推进阳光福彩工程。加强对福利彩票站点审批、资金归集和公益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福彩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等各环节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1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脱钩方案时序进度,到2017年8月底前完成各项手续,确保脱钩工作平稳推进。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科学性和专业性,逐步形成评估工作常态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社会组织名单、业务范围、年检等信息。
13、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继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通过规范的项目发布、申报、评审程序,有偿委托给社会组织完成。针对政府转移职能事项,有目标地重点培育一批能承接职能的社会组织,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组织功能的有效衔接。
14、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方式。继续开展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根据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辅导计划,动员我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培育中心的各项活动,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专家沟通交流提供平台。
15、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深化社区协商民主实践,努力探索如“百姓议事堂”形式的社区协商治理新模式;推广“三社联动”工作示范点经验;提高社区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推进村务公开由公开栏形式向网络公开、会议公开、入户公开等形式转变。
16、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社工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
五、加强双拥共建工作
17、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全方位投入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双拥工作,落实各类双拥实事和双拥共建项目,形成全社会拥军优属浓厚氛围,确保实现“七连冠”。
18、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不断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按计划在7月份、10月份分批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
19、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确保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及时发放到位。
六、做好专项事务工作
20、加强殡葬改革力度。完善殡葬管理机制,做好推行文明绿色生态殡葬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殡葬执法力度,监督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全市殡葬基本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加强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树立良好的殡葬服务形象。
21、加强流浪人员救助。落实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主动救助,加强街道巡查力度,提升发现和救助率;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保障冬夏期间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
22、提高婚姻登记水平。探索开展无偿网络预约登记服务;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无偿为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危机方面的咨询指导、调解劝和等服务。
23、加强地名管理水平。修订地名规划,在实施中,注重历史与现状兼顾、美感与实用两得、立规与民意并举;加强历史地名保护成果应用,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印出版溧阳历史地名类史志书籍,设置历史地名保护碑(牌、亭)等标志。
七、提升民政队伍能力
24、强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两学一做”长效机制,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廉政文化氛围建设。
25、做好民政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密切和各级、各类媒体协作,重点加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等方面报道,提升民政工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