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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民政系统夏季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和汛期来临,高温、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系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民办〔2017〕11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民政服务机构的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民政系统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培训。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进行一次防暑降温、防火防汛防雷、烹饪和饮食卫生知识的学习,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机制建设等进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或应急演练。
(二)进行专项检查。各镇民政办及有关科室要组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重点内容如下:
1、检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水、电、气、防雷等各类设施安全隐患,严防因设施缺陷引发安全事故。
2、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管用,保持疏散通道安全畅通,如有施工,务必在操作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把关食品安全,由于天气炎热,部分节令性较强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的安全隐患,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流入食堂、餐桌,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加强老人和儿童居室、活动室、餐厅等人员相对集中场所的降温和通风,如遇35℃以上的高温天气,要为房间内没有空调的老人和儿童提供集中降温纳凉点,开启空调等降温设备,防止高温中暑现象发生。
5、加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的排查工作。各镇民政办要安排人员逐一走访,充分掌握特殊群体的居住环境及生活状况,切实关注老人们的饮食起居,及时予以帮助。
6、密切关注汛情,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迅速处置、及时报告。
三、检查时间 2017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10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迅速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常州市民政局统一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和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验收,查缺补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检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现场督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邀请消防等部门专家参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各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2.广泛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3.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自查、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 4.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30日向市民政局报送重大活动相关情况,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