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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经研究决定:
史枫同志任局法制宣传科科员。
任职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计算。
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