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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溧阳市司法行政2017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两大攻坚年”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突出创新、富民,通过打基础、树品牌、补短板,全力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攻坚仗,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的履职能力,努力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最美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溧阳法治氛围
1. 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溧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2. 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编印以案释法系列丛书,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3.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在重要版面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开展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
4. 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溧阳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5. 组织法治作品征集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法治征文比赛、法治书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举办全市第二届少儿法治书法比赛。
6 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社会组织、法治副校长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7.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围绕“重大项目攻坚年”工作主题,强化法企对接平台作用的发挥,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建议和对策。
8.继续推动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探索推进个人法律顾问工作。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村(社区)顾问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9.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实和加强律师接访调解团,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律师做好在市接访中心、市法院、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值班工作,做好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
10.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工作。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研发、推广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积极提供专业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编制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健全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
11. 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规范资质审核许可,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范使用律师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和诚信评价机制。
12.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城乡特困户、特困职工、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因意外事件或者自然灾害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直接受理并办理。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
三、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 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工作。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全国、全省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点开展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工作。
14. 建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成溧阳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
15. 完善信息员联络制度。落实小微企业人民调解联络员制度。
16.做好2017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员评定范围。
17.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引入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员、理事,进一步充实我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18. 发展基础型社会组织。成立市级百姓议事堂研究会,继续做好百议堂协会登记工作。
四、严格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服务平安溧阳建设
19.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清理纠正脱漏管和判实刑未执行社区服刑人员。修订完善“三等五级”等级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入矫初期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封闭集训。定期召开矫情研判分析会。
20. 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继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标准试点工作;落实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矫务公开;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居住地变更协调和管理,规范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
21. 全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支持社区服刑人员参与针对性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支持社区服刑人员与矫正小组成员的即时交流。推广运用循证矫正方案库、专家库、案例库、工具库等试点成果。完善风险评估及矫正质量评估工具。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工作的意见》,规范矫正小组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及工作保障等,促进矫正小组作用发挥。
22. 积极实施损害修复工程。探索实施“刑事执行与损害修复研究”项目,在现行制度中融入损害修复要求,突显适用前调查评估、矫正小组、矫正方案、“双八”制度、矫正质量评估等工作环节的损害修复作用。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外部协同协作,努力构建以损害修复为导向的社区矫正新模式。
23. 全面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渠道。发挥溧阳市社区矫正协会的作用。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服务时间及服务成效评价。不断完善“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24 全面加快科技强矫步伐。升级扩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移动应用“矫务通”,推行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应用“在矫通”、矫正小组成员移动应用“协矫通”。继续推动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科技监管模块全覆盖。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5. 加强思想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
26.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深化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司法所以司法局管理为主。重点抓好竹箦和昆仑街道司法所的标准化建设。以昆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完成我市各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强对省厅一体化智能平台的应用。
27.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大讨论、大走访、大转变,实干为民”为主题的“三大一实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法治宣传第一线、到化解矛盾第一线、到法律服务第一线、到矫正帮教第一线。
溧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