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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打通司法行政服务为民“最后一公里”,现就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意调查收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为遵循,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围绕有效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民意调查收集制度,广泛收集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需求、诉求反映和改进建议,并将其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参考、为民办事的重要依据、评价绩效的重要指标,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调查收集的重点内容
民意调查收集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广泛覆盖,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
2.对司法行政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反映;
3.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需要加强和创新的工作内容;
4.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服务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改进服务的建议和期盼;
5.对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及队伍、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6.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和事项;
7.群众其他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收集的主要方式
(一)设立民意观测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法治公园、法治书屋等服务窗口设立民意观测点,通过设立民意征集箱、发放民意联系卡、填写意见反馈(征集)表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开展调查走访。建立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定期走访群众和村居干部、企事业单位、企业园区、法学名家,通过召集民意恳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收集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选聘民意观察员。在“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五老”人员、志愿者、本地有影响力人士和网民中,选聘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的人士担任民意观察员、法治观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定期电话访问、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意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网络调查征集。发挥12348平台、热线电话、手机APP、司法行政网站、微博微信等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互动交流、设置领导信箱和民意征集栏目、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五)组织专题调查和第三方调查。结合司法行政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专题调查,委托统计调查队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了解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反映,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民意信息的分析运用
(一)建立民情民意台账。12348平台、镇(街道)司法所、民意观测点要建立民情民意台账,记录每日收集的民意信息,并根据意见性质进行分类和汇总分析。结合司法行政一体化管理平台的运用,建立电子台账,推行民情民意信息网上录入、网上汇总、网上分析、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分类及时处理。对群众的具体需求和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或办理的当场办理,需要一定时间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牵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办理或解决。对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确牵头领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涉及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并提出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各类民意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反馈。
(三)定期分析研判。12348平台、结合“1+4”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对各类民意信息进行汇总和综合研判分析,发现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内容,并据此改进和创新工作,整合资源力量开展相关服务,保证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对召开民情恳谈会、展开专题调查的情况由具体组织的部门进行专题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各条线月度和专题民意分析情况,在每月信息研判报告中列出或专题上报。
(四)开展督查评估。建立民意调查收集和事项办理情况督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民意收集情况、事项办理情况、结果反馈情况、群众评价等进行汇总并通报,并与部门和干部的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挂钩。对重点事项办理情况要跟踪督查,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的进行问责。定期对民意调查收集制度的成效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民意调查对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法律援助管理科承担民意调查分析办公室职责,归口负责民意调查的指导、组织、督查和考评工作,汇总分析民情民意信息,确保民意调查收集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立民意调查队伍。按照省厅打造司法行政“五支新军”的要求,以县级司法局为主体,加快组建司法行政人员和社会力量相结合,覆盖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和重点行业的民意调查队伍。加强民意调查队伍的规范管理,促进民意调查队伍有效开展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提高调查收集的有效性准确性。注重运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协助开展民意调查,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收集反馈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调查收集的覆盖面和及时性。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民意调查工作制度建设,统一规范工作标准,推动与一体化智能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有机融合,用信息技术固化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月度分析研判制度,听取民意调查分析情况,及时对有关建议和对策作出决策,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民意调查结果得到有效运用。市局将对各条线民意调查收集的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未按规定组织调查和办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整改;对工作认真、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要把开展民意调查收集和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民意调查的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及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为开展民意调查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民意调查收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全系统民意调查收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1.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社情民意信息决策处理员名单
3.社情民意信息分析研判员名单
4.社情民意收集信息员名单(局各科室、各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
溧阳市司法局
2017年9月8日
附件1:
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戴一平 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陆鸿飞 法宣办副主任
成 员:蒋军明 办公室主任
朱金祥 基层工作科科长
史福清 法制宣传科科长
谈贵龙 社区矫正科科长
周俊珺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史云霞 法律援助科科长
王彬彬 公证处主任
附件2
社情民意信息决策处理员名单
司法局局长:戴一平
司法局副局长:沈卫东
法宣办副主任:陆鸿飞
司法局副局长:湛曹林
司法局副局长:吴旭辉
附件3
社情民意信息分析研判员名单
附件4:
社情民意收集信息员名单
局各科室信息员名单
办 公 室:沈馨雯
基 层 科:陈 冬
法 宣 科:史 枫
社 矫 科:魏 臻
公 律 科:徐 超
法 援 中心:盛 驰
公 证 处:居 远
全市司法所信息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1
曹 旭
女
别桥司法所
科员
13921060507
2
陈剑涛
男
戴埠司法所
所长
15251952832
3
沈 俊
昆仑司法所
15206145550
4
陈佩君
南渡司法所
副所长
15051982753
5
狄 煜
上兴司法所
13915870976
6
谢 云
上黄司法所
社会工作者
18118360197
7
徐 峰
社渚司法所
13961247867
8
史盛强
竹箦司法所
13915887111
9
杨忠伟
溧城司法所
调解员
15195071126
10
史耀华
埭头司法所
专职调解员
13915869819
11
金建国
天目湖镇司法所
13601595368
全市律师事务所信息员名单
陈 筱
江苏立洋律师事务所
行政人员
0519-87224009
余宗娟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0519-80955001
金其文
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0519-87260226
陈夕华
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
0519-87226532
陆玺名
江苏方直律师事务所
0519-87207568
陈 燕
江苏卢天明律师事务所
13400570635
毛雅雯
江苏平凌律师事务所
15366838726
王 超
江苏翁昊俊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15051915680
孟士群
江苏麒凯律师事务所
0519-80988866
王若柳
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
0519-80891080
陈祝清
江苏慎平律师事务所
18751206853
12
刘先超
江苏曙牧律师事务所
18136590717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员名单
张田清
溧阳市东方法律服务所
主任
13196448808
华 庆
溧阳市竹箦法律服务所
13861206079
蒋跃平
溧阳市北方法律服务所
13775269591
周颉伟
溧阳市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
13961148315
吕俊坤
溧阳市埭头法律服务所
13701482139
姜国华
溧阳市戴埠法律服务所
法律工作者
13961109245
注:调委会信息员为各调委会主任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