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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专业调委会:
2016年我市首次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对各级调解组织上报的80名调解员进行了等级评定,其中一级调解员3名、二级调解员19名。通过这项活动开展,选树了一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典型,调动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不断提高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省厅、常州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溧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溧司发〔2016〕4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17年度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要求。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重,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进入了决战阶段,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把等级评定放在重要位置,严格依照评定办法层层动员部署,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调解员,并及时填写等级评定申报表,确保应评尽评,力争一个月时间内将辖区(镇、村两级)未评定等级的调解员全部汇总上报到市局基层科。各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也要参照执行,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标准。市局基层科要会同市人民调解协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抓好工作推进和督导,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确保评定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近期,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首次评定工作进行总结,优化等级评定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针对今年参评人数多、时间紧,要及早谋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按时序推进,确保工作质效。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市局基层科。
附件:《溧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申报表》
溧阳市司法局 溧阳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2017年 9月25日
附件:
溧阳市人民调解等级评定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调委 会
申请等级
办案数量质量
件、 %
学历
调解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码
考核、表彰
人民调解员自评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调委会意见
(签名、公章)
司法所
意 见
市人民调解协 会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