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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神化法治建设和市委法治溧阳建设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局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执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素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十三五”时期我局重点工作,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现代传媒技术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强城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城管系统的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为城管事业的全面法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实现城市管理“畅、洁、绿、美、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有效开展,城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履职能力再上新的台阶,培训率、考试合格率保持100%,优良率达90%以上;全面依法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职能、破解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围绕我局“抢抓发展新机遇,力推城管新跨越”工作主题,真正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年”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实践引领,学用结合;融合发展,多元共治;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梳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和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落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面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借助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新老宣传媒介,继续开展城市管理进学校、进社区、进店铺、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六进”宣传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单位、面向市民,不断拓展城管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致力于倾听市民心声、征求社会意见、宣传城管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城管难题,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城管系统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全局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着力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绩效制,为科学、民主、依法执法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法治理念教育,促进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养成。要在全局系统内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切实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本领。
(六)全面、正确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行政处罚职能,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坚持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相统一,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全面认真履行当前城市管理领域的各项行政处罚职能。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我市城管系统全体人员和城管执法相对人。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城管执法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增强保护公民权利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免奖励的重要依据,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性。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技能。要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熟练掌握、正确运用《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城管执法本领,增强维护国家法制权威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保障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法律培训考试、执法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要将学法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城管执法相对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守法意识。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使城管执法相对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够依法委会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单位和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教材,组织培训,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2020年。各单位和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考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科室各部门开展自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迎接考核验收。
五、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议事协调、工作督察等制度。具体负责“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根据部门实际统筹安排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正常开展。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部门规定表彰先进。
(三)拓展普法阵地。要继续做深做实现有普法阵地,继续拓展新兴普法阵地建设,加强新老普法平台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推行和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将每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和执法活动都作为宣传阵地和平台,“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使城市管理深入人心,切实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四)强化普法队伍。要充分重视局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和城管执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同时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参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职普法联络人员,要建立健全普法骨干队伍和城管志愿者队伍的各项培训和管理制度,提升我局法治宣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