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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187/2017-0002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城管〔2017〕30号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7-04-19 发布日期:2017-04-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的通知
溧城管〔2017〕3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经研究,决定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4月20日开始,至文明城市国检结束。

    二、人员构成

成立市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督查组,由肖福海同志任组长,谢明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执法大队、园林中心、环卫中心、市政市容中心和菜管中心分别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

三、督查形式

由局市容科牵头,实行日督查、周通报制度。

    四、督查内容

    1. 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点标准相关内容;

2. “路长制”责任落实情况;

3. “环境整治月”推进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点标准》,认真排查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菜市场、公厕等区域,将问题照片上传到城管局QQ群,及时通知局属部门、相关科室落实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并根据《溧阳市城管局文明城市创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扣分。

2.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燕山路、燕山中路和燕山菜场“路长制”工作进行督查。

3. 对照《市城管局“环境整治月”活动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检查,发现问题按标准扣分。

 

 

 

                                 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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