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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零售药店: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度定点零售药店专项稽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稽核范围:市各定点零售药店二、稽核内容: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三、稽核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8日请各定点零售药店做好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含电子数据),通过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各项医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