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社中心,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溧阳市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溧阳市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实施方案2.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情况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 阳 市 财 政 局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溧阳市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1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10号)、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富民增收培植常州幸福树实施意见》(常发〔2017〕23号)、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区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发〔2017〕22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持证残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下简称“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2017-2020年,通过政府部门推动,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力争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都能接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主动接受职业培训,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二、培训对象凡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免费职业培训对象:(一)本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三)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六)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七)登记失业的持证残疾人员。三、培训类别和要求(一)就业技能培训1、培训项目:根据文件规定,围绕我市产业特色,市场用工需求及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选择培训项目,由人社部门定期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目录》。2、培训等级:专项职业能力;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二)创业培训1、培训项目:根据人社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涵盖“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等示范创业培训课程,其中SIYB课程系列又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 “扩大你的企业”(IYB)和“改善你的企业”(EYB)四个子课程。2、培训等级:常州市创业培训合格证。四、培训管理和服务(一)培训机构的管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由取得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二)培训过程的管理对开展免费职业培训的定点机构,人社部门要严格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要求,通过开班申报制度、培训抽查制度、考核结果审核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补贴联审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补助政策落实。同时,依托金保二期的实施,逐步实现培训管理全程信息化服务。(三)培训补贴的管理1、明确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接受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的,按核定公布的培训成本给予每人一次性全额免费职业培训补贴。实际培训费用低于补贴目录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拨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免费职业培训补贴和现行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可免费参加一次GYB培训和一次其他类别的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2、规范补贴申领程序由个人先垫付培训费用的,携带《就业创业证》、学籍证明或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向《就业创业证》发放所在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由培训机构先行垫支培训费用的,培训机构在申领补贴时,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不再需要提供免费培训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的,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的基本账户。五、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市人社、财政部门加强统筹规划,注重分工协作,高度重视并实施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做好职业培训目录和培训成本的公布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在资金投入上加大倾斜力度,确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公布的免费培训目录和培训成本,足额安排培训资金,切实保障免费职业培训行动的顺利开展,所需资金应将省级财政培训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相应安排的资金合并使用。(三)加强质量监控。加强对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实施质量监控和绩效跟踪管理。要依托“金保”系统对此类人员培训实行专项实名制管理,并进行系统数据对比,严格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认真落实资金公示、检查和管理,确保培训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人社网站、微信推送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工作的政策,定期发布培训开班信息和培训政策信息,让重点群体及时了解信息并参加职业培训。各镇(区)人社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本地区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市人社部门将对各镇(区)人社中心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过《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情况表》(附件1)定期调度各镇(区)人社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区)人社中心工作进展情况、重要问题及相关建议,应及时向市人社、市财政部门上报。
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