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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溧委办[2017]19号)文件要求,由我局承担钱家路全线段的路长制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融入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优化责任路段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改善城市主次干道环境秩序状况,着力完善路长制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与公安、城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履行路长工作职责,主动服务城市管理,切实改善和提高钱家路全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领导机构
路长由局长朱荣屏同志担任。同时设立5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分管领导担任:
第一小组组长由周俊华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科室(单位)组成: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利用科、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价评估服务中心、档案室。开展活动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5日、6月28日—13日、8月15日—8月30日、11月1日—12日。
第二小组组长由周志超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科室(单位)组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法规监察科、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开展活动时间:2017年4月26日—5月10日、6月14日—6月29日、8月31日—9月14日、11月13日—11月25日。
第三小组组长由吴锁顺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科室(单位)组成:耕地保护科、征地服务中心、广宇土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矿产资源管理科。开展活动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26日、6月30日—7月14日、9月15日—9月30日、11月25日—12月6日。
第四小组组长由王芬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科室(单位)组成: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工会、妇委会、团委。开展活动时间:2017年5月27日—6月11日、7月15日—7月30日、10月1日—10月15日、12月7日—18日。
第五小组组长由王评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下科室(单位)组成:地籍管理科、土地勘测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展活动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27日、7月31日—8月14日、10月16日—10月31日、12月19日—31日。
每小组轮流负责15天的路段巡查,如遇每季度大检查另行组织安排,平时由办公室史秋萍联系组织实施。
三、工作职责
各小组组长要在安排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合理安排好人员路段巡查工作。
(一)维护环境卫生。督促沿街商户、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门前垃圾、乱堆放;劝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乱晾晒行为;劝阻店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及时清理路面“白色垃圾”、烟头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脏乱差现象,提高道路沿线环境的整洁程度。
(二)规范交通秩序。劝阻机动车违停行为,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翻越隔离栏等),重点劝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侵占盲道、缘石坡等行为,促进路面畅通,无障碍。
(三)劝阻不文明行为。劝阻市民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四)开展创建宣传。针对沿街商户、单位开展创建应知应会的入户宣传活动,责任路段沿线商户、单位入户率达100%,提高商户、市民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荣誉感,有效提高测评问卷调查的得分率。
(五)及时通报信息。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工作,如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管养不到位,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坑洼、破损,垃圾桶(箱)脏乱差、未分类,公益广告破损,交通违法行为等,并做好问题处置跟踪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巡查: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记录巡查问题。
(二)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处置的当场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职能部门,并提出处置提议。
(三)协调:对需由职能部门处置的问题,要及时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督查:要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督查落实工作,对职能部门处置不力、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及时上报到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注:每位同志都需下载安装“溧阳我爱我家”软件,将身边的城市环境秩序问题随时发送到公众平台,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具体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2月);测评迎检阶段(11月至12月)。各小组要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引导责任路段商户、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巩固创建工作的各项成果,完善创建档案资料,做好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迎接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各小组要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措施有力。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创建水平和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积极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探索和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创建成果的巩固提升。
(三)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各小组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落实。
七、严格考核
要加强路长制履职工作的人员保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把路长制履职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构建专项督查机制,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考核;要严格奖惩问责,对表现好的工作小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以及在各小组履职期间被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办通报批评的,将追究组长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