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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确保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前)。各镇(区、街道)依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检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结果以及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对照有关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逐宗开展实地核查。对所涉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查处整改,对需拆除地块要做到拆除复垦到位,对需完善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要查事查人双到位。各镇(区、街道)依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初步数据成果,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
第二阶段:市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20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自查整改成果上报数据开展书面审核,并组织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对我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开展现场督查、验收。通过书面审核、现场验收中发现的数据不吻合,以及卫片检查成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后重新上报;对发现的土地和矿产违法违规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所在镇(区、街道)未依法查处也未及时上报的,将采取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等形式,督促依法查处、整改。根据常州市级督查验收反馈结果,尚存在问题的镇(区、街道),须进一步做好查处整改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本镇(区、街道)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成果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市级警示约谈与问责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市政府根据市级督查、数据审核和现场验收等检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日常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及涉土信访矛盾处置等情况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开展警示约谈,督促相关镇(区、街道)政府组织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对查处整改后仍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启动问责工作;同时,根据卫片检查结果,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涉土信访问题突出的镇(区、街道),列为“土地执法重点管理镇(区、街道)”,开展重点执法,采取限制性审批等措施。
第四阶段: 迎接省级检查阶段 (3月—6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专项执法检查、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督查等各项督查工作和省级实地验收。结合省级督查、审核意见和约谈问责情况,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完善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2017年4月30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要求,部署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业务工作。
(二)组织核查、严肃整改
由我局会同相关镇(区、街道)组织对本镇(区、街道)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全面开展查处和整改工作。逐宗核查,组织整改和查处,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情况报告
各镇(区、街道)、国土资源所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实行向市局定期报告的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积极有效化解。
三、各业务科室、各所工作责任分工:
各所负责核查每个违法图斑的情况、配合局执法监察大队对违法图斑的查处工作,督促相关镇(区、街道)切实做好对相关违法图斑的整改及手续完善工作;
地籍科负责对201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变更和拆除图斑核定,并及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
矿产管理科负责疑似违法图斑的审核制定,负责对疑似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以外图斑的资料准备和矿产卫片上报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查拆除图斑,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耕保科、土地利用科、征地服务中心负责对违法图斑进行完善手续和相关后续工作;
法规监察科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
局其他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展开,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荣屏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志超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俊华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吴锁顺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评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吕 强、傅 瑜、余云富、黄剑旭、张春强、
霍万聪、聂维新、狄云珠、扈 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志超担任,联络员杨卫强。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