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是促进农村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有力举措,是实现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重要途径。根据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3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溧阳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县的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管控和引领
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作用。根据试点村庄规划,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同时,充分考虑特色田园乡村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将试点村庄所需各项用地情况纳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科学划定用地分区,引导各项用地合理布局,做好试点村庄用地保障。同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试点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试点村庄规划做好衔接,实现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有机融合,形成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互动机制。
二、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根据试点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市政府在年度各项用地计划中优先保障试点村庄相关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同时对试点村庄开展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减挂钩等复垦形成的用地指标,建议市政府优先用于试点村庄的各项建设。
三、积极争取项目
综合各试点村庄后备资源、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积极为试点村因地制宜争取包括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以及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等。通过土地项目的实施,提高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增加项目区耕地数量,同时建设泵站、灌排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粮食增产,改善生态环境(见附件:溧阳市特色乡村建设试点方案土地整理专题报告)。
四、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
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调整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盘活利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以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综合运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房集聚改造等政策,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对于试点村庄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相关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我单位将积极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包括探索实施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新业态经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试点地区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相关企业。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充分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资源,因地制宜,在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退出的宅基地要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五、全力优化服务
要加快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查清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和权属情况,同时查明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利用情况、流转意愿等,为下一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供基础数据。同时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增强农民的权利意识,全面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好地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要主动加强联系试点村庄项目的推进落实,做好各项目的对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职能科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全程跟踪、做好服务。切实加强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涉及科室的队伍建设,配备政策精通、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好的干部队伍,为试点村庄的建设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六、强化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专门成立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要业务科(所)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细化业务科室职责分工,排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定期督查各业务科室(所)政策落实、实际成效等情况,确保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工作按照既定方向有序推进。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