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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苏宝鹏建筑工业化材料有限公司2017-621876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涂装工艺改造与2017-626755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17-621876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涂装工艺改造与2017-626755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对原有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添建涂装工艺,形成年产涂装多彩漆装饰板10万m2、真石漆装饰板10万m2、氟碳漆装饰板25万m2的生产能力;并购置燃气蒸汽锅炉等设备,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410m2,淘汰原有的生物质锅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废气:技改项目涂装、烘干、涂胶等工序废气经漆雾过滤器+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光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裁边倒角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⑵废水: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
⑶噪声:技改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源强的控制,对各类风机设置隔声罩隔声,并采取减震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可见有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浓度能达标,对厂界环境影响较小,各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
废水: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不会改变周边水环境功能级别。
噪声: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不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级别。
固体废弃物:认真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合理,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可控范围内平衡;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周边居民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江苏宝鹏建筑工业化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溧阳市埭头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张先生 0519-6891688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