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溧阳市政府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事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员;制定出台了《溧阳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小型水库体制改革原则,明确小型水库改革目标及范围,解决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溧阳市共有小型水库60座,其中小(一)型12座、小(二)型48座,主要功能为防洪、农业灌溉、供水等。
通过改革,溧阳市政府向60座小型水库颁发了产权证;以文件形式明确了管护主体和职责;以文件形式确定了防汛责任人和安全责任人,建立了管护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溧阳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管护经费标准,落实经费增长机制;60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了管护人员,建立了符合库情的管护模式;制定了小型水库技术管理等相关标准或制度。
根据《江苏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常州市水利和财政部门于2017年10月30日在溧阳市联合召开溧阳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溧阳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达到了省、常州市、溧阳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建议我市巩固改革成果,提升管护水平,更好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