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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围绕“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突出“重大项目攻坚年”和“文明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更大力度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1-6月份(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5亿元,同比增长4.3 %,完成目标任务的46.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8.5亿元,同比增长8.9%,完成目标任务的52.5%,其中:完成工业投入202.6亿元,同比增长7.1%,完成目标任务的53.4%。
半年来,市发改委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谋长远,布局重大战略规划
1.牵头计划分解。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全市未来发展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完成《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制定2017年镇(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向型经济、私营经济培育等主要指标考核目标。
2.推进规划编制。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加快启动相关研究,4月份委托南京大学启动《溧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7-2030)》编制、委托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启动《宁杭生态经济带(溧阳市)发展规划》编制。立足“服务园区产业、服务园区企业、服务园区发展”,启动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布局和中片区热源点布局变化,经市政府批准,修编制定《溧阳市热电联产规划(2017~2025)(征求意见稿)》。
3.强化目标考核。出台《溧阳市2017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溧阳市2017年市级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同时为便于各部门、镇(区)直观了解考核内容,编印了《溧阳市2017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汇编》、《溧阳市2017年市级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汇编》、《溧阳市2017年主要经济目标和重点工程汇编》、《溧阳市市级机关部门2017年目标任务书》等文件。
4.开展区域合作。围绕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召开苏皖两省发改部门《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会商会,为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做好前期准备;明确苏皖合作示范区2017年合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制订苏皖合作示范区2017年工作计划,编印了《苏皖合作示范区工作简报》,对苏皖合作示范区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召开了苏皖合作示范区协调层会议,出台了会议纪要,有力地推动了苏皖合作示范区进入实质性操作。同时,进一步深化我市与陕西白河县、汉阴县之间的扶贫协作和经济交流合作。
二、抓运行,增强项目建设后劲
1.加强政府项目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规范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程序。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共307个,总投资48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3.7亿元,1-5月份完成投资4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3.5%。其中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共134个,计划总投资33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9亿元,1-5月完成投资1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镇(区)政府投资项目共173个,计划总投资15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4.8亿元,1-5月完成投资2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3.4%。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我市“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强化项目服务,加快重大项目推进。9个常州市重点项目,总投资270.5亿元,年内计划投资72.9亿元。1-5月份完成投资3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1.7%,其中,省重点时代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长三角基地项目1-5月份完成投资11.2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7.5%。2017年确定溧阳市级重点项目235个,项目总投资1010.78亿元,年内计划投资296.7亿元,1-5月完成投资80.9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7.2%;
3.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加强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按照“六个一批”、“四个一批”实行每月分类储备和管理,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至5月底,溧阳市储备项目共34个,总投资933.6亿元,其中重大产业储备项目共29个,总投资885.6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储备项目共5个,总投资48亿元。
三、促转型,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主要指标稳定增长。1-3月,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67.68亿元,同比增长7%;累计完成服务业投资26.95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房地产投资8.6亿元,同比下降6.7%;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49亿元,同比增长7.7%;完成限额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8.92亿元,同比增长4.4%。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35个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溧阳市服务业重点项目,1-5月完成投入9.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0.5%。其中:新建项目17个,已开工建设10个,开工率58.8%。8个常州市重点项目,1-5月累计完成投入4.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0.7%。三是“四大经济”工作稳步发展。对照“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及18项重点工程,分解出2017年“四大经济”重点工作及部门招商任务,做好上海本裕国际、北京国金基金、中房集团等相关项目的招引与接待工作;做好全市“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涉及内容的推进工作,并联合市委督查室做好对全市“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的督查考核。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有效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2017年我市纳入十大产业链重点项目12个,产业类别分别涵盖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及节能环保等三个方面。2017年总投资278.4亿元,同比增加50.4%;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74亿元,同比增加127.7%。1-5月,完成投资33.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4.77%。所有新开工项目都已开工建设。推动钢铁去产能。做好钢铁违法违规建设排查处置工作,坚决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确保真去真退。并在溧阳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建立健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地条钢”整治工作。
3.推进发展清洁能源。一是推进能源项目工作。到目前为止,光伏发电备案项目新增3个,2016年年底备案的5.9兆瓦江苏诺信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六月份并网发电。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年利用农林废弃物30万吨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力争在2017年开工建设。二是推进“263”减煤专项行动。燃煤锅炉整治行动中,溧阳市弘博新材料3台35蒸吨锅炉已报停。溧阳市南方水泥和东方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停产,华杰轧钢厂加热炉煤改气工程已完成。上半年以来我市“煤改气”锅炉改造已签约十家企业。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工作流程,对于单位增加值能耗不符合现代化指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1-5月份,共有14个项目完成节能登记表备案。
四、重服务,优化改革发展环境
1.围绕权力清单,把牢审批尺度。以政策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严把受理关。1-5月份,窗口共受理审批事项 189 个,其中备案项目 67个(工业项目54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66个,计划总投资117亿元,其中备案项目计划总投资8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
2.围绕创新发展,强化政策扶持。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和奖励项目的保障房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目前已有3个项目获得资金8300万元。编制《2017年溧阳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通过资金引导,进一步强化对服务业投入、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政策保障。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前,江苏华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数字化汽车模具工程中心、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江苏省仿制药评价工程中心两家企业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3.围绕社会民生,深化体制改革。财金工作方面,及时填报我市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中关村控股集团2016年11月份发行了规模2.2亿美元、3年期的境外债券);积极开展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加强存续期管理有关工作。我市于2011年、2013年、2014年共发行3只企业债券,募集资金35个亿,为推动溧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年,“11溧城发债”、“13溧城发债”和“14溧昆仑债”分别偿还本金4亿元、2.4亿元和2.2亿元,三只债券资金偿付能力充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围绕“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积极落实综合医改试点考核工作和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
五、重监管,稳定民生市场秩序
1.强化价格监管。强化粮、油、农资、能源等主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及时做好价格动态分析,并对异常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加大住宅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通过房价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确定价格调控目标、严控频繁涨价、会审开发成本、查处违规行为,经对5个地块申报价格的审定,取得阶段性的调控效果。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同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贯彻国家和省天然气改革精神,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的每立方3.56元基础上下调0.20元。落实工业企业用天然气优惠政策,全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约1800万元。
2.深化价费改革。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收费调研,就我市目前物业管理和收费现状进行调研,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关于如何加强监管力度、提升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水平的思考》的调研报告获得市人大领导的高度肯定。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考核结果与指导价格联动政策,开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模拟测算工作,对我市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上报。
3.突出执法检查。一是保持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做好重要节假日的市场巡查,集中力量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旅游市场价格和停车收费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发放提醒函30多份、法律法规汇编80多本,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医疗机构收费及教育收费等各类专项检查;规范电商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起,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三是认真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维护12358价格举报平台,着力查处各类价格问题。1-5月份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53件,办结率100%。组织3家企业申报创建“常州市价格诚信单位”。
4.开展价格认定。稳步开展涉案、涉纪、涉税、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重点中心工作。1-5月份,接受司法、政府等部门委托价格认定355起,价格认定金额1220多万元;运用《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调解价格争议4起,调解金额2万多元。
六、强队伍,打造优质“三型”机关
1.着力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出台《2017年溧阳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方案》、《市发改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意见,同时结合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围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运用项目审批监督回访、电子监察和不定期的效能明察暗访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氛围。
2.全力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三大一实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36名机关干部共走访溧城镇南村村、别桥镇别桥村、西庄村共计1081户,上报共性问题11个;走访我市规模以上企业60家,上报问题6个;干部访谈收集需要我委研究的问题4个;收集5类职责清单共计52张。路长制责任路段(钱家路——昆仑南路)督查,采用个人承包制,开展常态化巡查,100%入户,每天对责任路段商户及路面问题进行巡查管理,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城。
3.大力营造学习调研氛围。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剖析存在不足和问题,完善整改计划和措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筹备组织镇(区)、部门及服务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服务业专题培训,合力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赴金坛、宜兴、广德、郎溪、贵阳等地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篇,给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信息。针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委报送各类信息60条、被采用50条,其中被省发改委采用9条,被我市报社电台采用10条,被《溧阳信息》采用4条;7件信访投诉件得到妥善处理。梳理全委行政权力事项71项,理清职能,为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打下基础。
上半年,全委工作取得一定积极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全委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完善和努力提升的方面。比如,在思想认识上,加快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在业务能力上,部分干部工作思路、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不同程度存在着知识恐慌、业务不熟、能力不强问题;在工作协调上,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左右协同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下半年,我委将继续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和《2017年全市18项重点工程(工作)》中由我委牵头的工作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重大载体规划建设行动。积极履行苏皖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发展工作机制执行层职责,以《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为依托,逐步推进苏皖合作各项重大项目(工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并积极向上申报省级特色小镇。围绕争创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目标,加快完成《溧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探索以人为本、产城互促的发展新路径。围绕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开展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先行区研究,协助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规划。深入推进湖北秭归县、陕西白河县、汉阴县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与陕西白河、汉阴签订的扶持协议和经济合作协议。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工作;进一步做好常州市级中心镇项目和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的支持工作。
二是开展重大项目服务行动。牵头具体负责“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组织推进,着力抓好省、常州市和我市重点项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重要信息上报、重点事项会办、重大项目(工作)跟踪保障机制,督促项目(工作)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抓到位,确保开工不停工、持续有进展。做好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排工作。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阳光发改”系统、“三合一”等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全部在线审批,积极推进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格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进一步做好碳排放和节能减排审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狠抓项目申报质量,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强调依法依规办事,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和完善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三是开展“四大经济”协调行动。切实履行好“四大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四大经济”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做好“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时序推进的督查和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健康经济相关推进工作;按“向健康经济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力实施项目精准招商和推进督查工作;推动做好“健康经济”相关扶持政策和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协助做好“向先进制造出发”投资引导基金有关工作,吸收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四是开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标准提升建设天目湖旅游休闲集聚区、苏浙皖边界市场集聚区和工商企业服务中心三大集聚区,力争早日提档升级;结合各镇(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1-2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工作,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搭建示范平台。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杠杆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向智慧经济聚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全市物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争取下发实施《溧阳市现代物流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智慧物流配送体系。
五是价格监管深化行动。完成阶梯式水价改革,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完善市场价格监测监管体系,健全成本监审和定调价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充分利用与环保相关的价格收费政策,倒逼产业绿色转型。加强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收费单位巡防制度,规范收费秩序。动态变更“三清单、三目录”和涉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确保收费政策时效性。加强对教育、物业、停车、医疗、景区等收费行为的管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强化价格监督,拓展反价格垄断职能,研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切实维护“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服务水平,确保市场价费环境规范有序。开展价格认定服务,完善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是开展“三型”机关建设行动。深化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建立健全全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方面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效能。严格落实牵头领导、科室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持续规范机关电子日志记载工作,高效准确反映全委工作动态的进展情况。打造干部队伍。全年组织开展2-3次专题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普法学习,增加法律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持续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制订和落实政务信息报送考评机制。进一步落实督查制度。发挥群团作用。积极开展群团各项活动;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