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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发改〔2017〕344号
各镇人民政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溧财规〔201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和重点范围
围绕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需提升壮大的新兴领域,2017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方式和重点范围如下:
(一)政策兑现。符合溧阳市委、市政府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兑现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服务业奖励、补助等。
(二)投资补助。重大服务业公共平台项目,列入溧阳市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其它重点项目。
(三)奖励。取得省级以上引导资金扶持且已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服务业荣誉、建立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的。
投资补助项目不得与其他溧阳市级专项资金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投资补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发展方向;
(2)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
(3)项目审批程序合法、各项手续齐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开工建设;
(4)企业在溧阳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申报材料
(1)2017年度溧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支出(或费用)专账表(附件2);
(3)项目进展情况说明(附件3)
(4)市级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书(附件4);
(5)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建设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6)附件
1﹚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意见等证书和文件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
3.申报程序和要求
由各镇(区)组织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按上述第2条“申报材料”中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经项目所在镇(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复核,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复核一律不通过,不再补充材料。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通过复核的项目组织现场评审。
(二)奖励项目
依据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奖励。
(三)政策兑现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认定并给予资金支持。
附件:
1.2017年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2.2017年度项目支出(或费用)专账表
3.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说明
4.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01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科,蒋靖、张育,联系电话:87269099;市财政局经建科,施骏,联系电话:87228826。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1日
溧发改[2017]34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