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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管理规定》确立的目标,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概况类1条(领导分工);法规文件及解读类8条;规划计划类6条;财政信息类2条;人事信息类3条(包括领导分工文件);业务工作类6条。
为响应常州市政府《关于整合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网站的通知》(常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我委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资源整合的角度出发,关闭目前使用的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站,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两个栏目转移至溧阳市政府网站专页。通知公告栏涵盖了原网页价费监管信息,信息公开栏均由市发改委网站后台推送至政府门户网站。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及时受理并答复。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自6月份正式启动OA协同办公平台以来,我委也积极投入新的工作,所有的发文及收文都经过OA平台来流转,逐步推进了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共计在OA平台上发文流转大约300件。
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信息公开关涉全局,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关注,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是我市建设服务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明确提出,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发展改革,服务价格民生工作,以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我委成立并及时调整了本委网站维护、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及OA办公系统工作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委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及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员,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我委已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公开了政府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内容。但从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更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积极推进网上服务目录体系建设。也积极完善我委的网站专页,着重于价费监管,突出物价民生“服务发展、科学发展、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密切深度拓展“阳光物价”平台。围绕“价费公示”、“市场行情”以及“水、电、气、油、公交运输”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公开,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提高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引导老百姓理性消费、规范企业价格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夯实制度基础,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印发了关于《〈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并制定了《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促使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能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一直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了公开的程序及时限,并及时向档案部门移送公开文本。
(四)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信息公开评议工作
为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结合政风、行风、依法行政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底对各科室、部门的考核,使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求各科室、部门加强对保密审查工作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三、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发改的管理职能,立足于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