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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各镇(区)统计站、各有关部门、直报单位,局(队)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溧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统计局
2017年1月23日
溧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
为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第七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统计“七五”普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普法与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目标,以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着眼统计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体现,释疑解惑,维护好、实现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具体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在全面普法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把统计普法融入到统计调查、行政执法等业务建设中,用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普治并重,共同推进。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七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实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对统计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统计普法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有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三个显著提升”,即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提升;统计普法水平显著提升;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2、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统计工作基本规范。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熟悉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3、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依法治统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统计系统诚信建设,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浓郁氛围。坚持法治建设与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紧密结合。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七五”统计普法的对象是:溧阳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四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统计人员。
(二)普法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镇(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要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等各类学习班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计“七五”普法期间,要对各镇(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至少一期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2、着力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完善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普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和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统计干部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对镇(区)统计人员、协统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培训。 3、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通过统计“七五”普法,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四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统计人的统计法律意识,使他们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要紧密围绕普查、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七五”普法,把统计“七五”普法融入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每年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4、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七五”普法,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时机,结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传媒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线学习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建立较为固定的统计“七五”普法栏目,创新普法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统计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 各镇(区)统计站、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规划五年计划,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教材,组织培训,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统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队)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科)、工业科(能源科)、综合科(服务业科)、农业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全市统计普法的日常工作。各镇(区)统计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统计“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认真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各镇(区)统计站要根据全市统计“七五”普法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19年)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根据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每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2、建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要根据统计“七五”普法任务的需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各镇(区)统计站要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按期参加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培训。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不同统计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做好中期检查督导。我局将在2018年对各镇(区)开展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导,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扎实推进我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上半年) 2020年上半年,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下而上逐级组织对“七五”普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组织评比表彰,下半年迎接常州市、江苏省检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实施统计“七五”普法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七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
积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的开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既有较高法律素质、又有创新精神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抓好协调配合
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组织、宣传、人事、党校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 (四)注重普法实效
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把开展统计“七五”普法贯穿各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要把开展统计“七五”普法与统计督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行风建设相结合,确保统计“七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强化检查考核
要加强对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把统计“七五”普法工作纳入统计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年度和专项考核,表彰奖励先进,确保我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