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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
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国税发〔2017〕54号)及《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国税发〔2017〕50号)的工作要求,市局决定成立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转方式改革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征收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征收管理科履行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
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与地税机关之间、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做好税务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各方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切实加大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力度,保障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顺利推进。
三、市局办公室要做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实施方案》实施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推动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落到实处。
溧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