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居委会;各物管站、物业企业;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缓解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根据《溧阳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溧委发[2017]72号)、《溧阳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溧政发[2017]107号)和《溧阳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指导意见》(溧建[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以解决小区机动车停放问题为导向,紧扣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线,加强小区内停车设施改造,优化车位资源,规范停车秩序,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努力构建管理到位、和谐宜居的小区居住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正确引导,规范管理。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手册、社区活动等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提高群众规范停车秩序的意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加强物业企业管理考核,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
(二)平衡杠杆,统筹协调。利用价格杠杆,平衡小区路面公共部位停车位和地下车库产权(人防)车位的租赁价格,解决业主不愿下地库停车的问题。对有条件的小区,尤其是新小区,在地库车位充分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提倡实行人车分流。
(三)合理布局,优化改造。在摸清各小区车位数量和汽车保有量的情况的基础上,对小区路面公共部位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尽可能增设车位以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在规划设计后仍无法满足的,在征得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对小区路面的公共部位进行规划改造。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情况。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物管办)负责牵头调查统计各小区车位数量(包括地面车位、地库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和现有汽车保有量。根据统计数据,由专业规划设计公司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车位规划设计,并征询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的规划设计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听取小区业主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作出决议。由业主大会(物管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召开机动车停车秩序规范专题会议,确定在小区路面公共部位划设停车位用于停放机动车。
(三)组织现场施工。安排物管站、物业企业现场配合工程队划设车位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安装违停告示牌。涉及需在小区道路或其他公共部位改造增设车位的,在征得业主大会(物管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启动工程招标程序,再进场改造施工。
(四)督促强化管理。物管办、物管会严格督促物业企业按照规定,规范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针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及时张贴《违法停车提醒单》,30分钟内未移车的,可进行依法拖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工作推进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挂钩小区分工,负责指导工作推进和矛盾协调处理;镇物管办负责业务指导和具体工作推进;社区(村)物管站负责协助小区停车秩序管理的各项工作事宜。
(二)严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溧城镇2018年物管站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和《溧城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物管办负责加强物管站和物业企业工作考核,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实绩,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财政保障,确保工作成效。为切实解决小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顺利推进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工作,针对确定需要在道路或其他公共部位改造增设车位的小区,暂由镇政府对改造工程费用进行全部垫资。2018年底前完成的,镇政府承担改造工程费用的60%,剩余部分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提取费用逐年归还。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