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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文明城市创建结果,根据《关于建立溧阳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溧城镇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国富
副主任:李亚平、管丽君
调解员:徐 凌、王 臻、朱 健、杨俊杰、刘 毅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