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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常州市、溧阳市安委办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力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镇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分解、落实好相关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早落实、相关物资早准备、防范措施早到位”;要认真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层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车辆船舶、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防灾保护,特别是对深基坑、沟管、地下、起重、高空等作业,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一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
要及时关注极端天气对各类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水情、雷电及恶劣天气的重要信息,遇有突发情况和异常变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防范、早准备,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完善和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和处置措施。全镇上下要密切联系、协调联动,加强备勤,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