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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23号)要求,落实我市河湖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对全镇市级、镇级、村级河道进行“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2018年4月16日开始
整治地点: 全镇所有市级、镇级、村级河道
整治内容:对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乱垦乱植、河道内渔网渔簖、围垦河道、破坏河道工程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淤泥、违法取水排污、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
一、组织领导
设立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工作。
组 长:姜 卫
副组长:陈建国、鲍进福
成 员:各市级、镇级、村级河长、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后勤保障组、清除行动组、维持秩序组
1.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溧城镇河长办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与市河长办对接、联系作业工具、医疗保障等协调保障工作。
2.清除行动组,每次专项行动,组长由所在河河长或河长助手担任;农村工作片片长和所在村书记为现场负责人,主要负责指挥整治清除工作。
3.维持秩序组,组长由城南派出所现场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城管中队现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派出所(5人)、城管(20人)和定片定村干部组成,主要负责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二、具体实施
1.专项整治,逐河实施,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由各河长安排具体时间,并召开好行动前协调会。
2.整治行动当日,镇河长办全体人员、派出所(5人)、城管(20人)、水政(2人)、渔政(2人)、交通(2人)、村委(全体村干部加10名民工)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制服的一律穿制服)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3.城管(20人)配合公安(5人)维持现场秩序,整治清除范围50米内不得有任何闲杂人员及影响整治的村民。属地村村干部负责对现场村民的劝导工作。
4.外聘民工(20人)和村委民工(10人)清除河两岸乱垦乱植和河道内渔网鱼簖等,水政(2人)、渔政(2人)、交通(2人)负责有关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5.溧城医院准备救护车一辆负责现场突发情况伤员急救工作。
三、收尾工作
1.组织民工等人员撤离现场。
2.水政、渔政、城管、医护人员等撤离现场。
3.派出所人员撤离现场。
4.镇、村干部等撤离现场。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