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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政发〔2018〕2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以及《溧阳市“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我镇“散乱污”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溧城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姜 卫 溧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建国 溧城镇人大主席
刘宇舟 溧城镇党委副书记
鲍进福 溧城镇副镇长
刘建平 溧城镇副镇长
石东明 溧城镇纪委书记
许 峰 溧城镇政法委书记
赵荣兴 溧城镇人武部长
陈万霞 溧城镇宣传委员
虞双金 溧城镇统战委员
组 员:史建刚 城中派出所所长
刘 勋 城南派出所所长
贺 俊 清安派出所所长
莫建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局长
黄 俊 国土局溧城国土所所长
黄永刚 交通运输局溧城交管所所长
杨平孚 环保局溧城中队中队长
朱庆玲 溧城镇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闵卫明 溧城镇财政所所长
周晓伟 溧城镇安监环保办主任
刘 伟 溧城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唐家祥 溧城镇统计助理
杨耀东 溧城镇安监助理
马国福 溧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旭初 溧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学峰 溧城镇建设办主任
周庆华 溧城镇水利站站长
李哲枭 溧城镇综治办副主任
黄小红 溧城镇安监环保办副主任
黄浩然 溧城镇环保干事
各村(社区)书记
溧城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领导全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的机构,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对全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监察。
2、协调指导全镇“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规划、法规、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3、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镇党委、镇政府“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4、加强“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制度统筹设计,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治理推进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刘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虞双金任副主任。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