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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增大,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结合全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落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一些单位和企业为赶工期、抢进度,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也出现“回潮”迹象;同时受低温、雨霜、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终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强化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协调联动,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和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及气候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春运、“两节”期间客运出行集中、货运需求旺盛的特点,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公路、车站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以及农村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雨霜、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建设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消防部门要认真对照《溧城镇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城市老旧街区、农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派出所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景点景区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工贸企业节日期间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工作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农业服务部门要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三、紧抓不放,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排查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检查本条线和行业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深刻剖析成因,深入查找隐患根源,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逐一进行验收复查,逐级领导确认签字,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特别要加强对停产、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现象。坚决杜绝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保证隐患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保持安全执法力度不减
要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涉氨制冷等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予以公开曝光;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视同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五、加强预警,强化值守和应急救援保障
各有关部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通讯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针对两节期间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能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有效稳控”,努力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