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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上兴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上兴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常州市和溧阳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263”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预期达标。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和《溧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集中行动月”工作方案》的精神,决定在5月份对全镇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溧阳市委、市政府下发给我镇的《上兴镇2018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中央及省环保督查组进驻常州开展环保督察为契机,牢固树立“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针对全镇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合资源、全面发动、全力攻坚,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绿色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环保督查(曝光)问题集中整改、矿产品生产运输集中整改、重点环境治理工程集中建设及大气环境集中整治等四个方面,确定各项重点工作,作为集中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确保通过1个月的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影响全镇发展及民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镇环境质量的明显好转。
(一)环保督查(曝光)问题集中整改行动
1、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兴源矿业、盛翔建材、北山建材、兴澄建材4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5月底前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方案规定的整改工程,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污染物排放物监测,严肃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环保办,责任领导:王玮东)
2、天山水泥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安置。积极与常州法院做好对接,确保下庄村村民诉天山水泥损害赔偿上诉案审理办结。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六月底前完成未签约的17户居民的搬迁签约;加快推进房屋腾空及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征收中心,责任领导:张迎春、展浩翔)
3、各类曝光问题集中整改。全面梳理各类曝光问题,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能整改到位的必须督促整改到位,系统性问题需完善整改方案并按时序进度推进。
(责任单位:263办,相关部门,责任领导:相关分管领导)
(二)矿产品生产运输集中整治
1、全面落实清洁运输要求。加快推进企业车辆清洗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强运输道路日常保洁,增加洒水频次;完善修复技防设施,加强值班值守,严肃查处车辆超载、超速及不按规定覆盖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矿管办、上兴交警中队、城管中队;责任领导:张迎春)
2、全面推进码头专项整治。加快推进上沛综合码头建设进程,确保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码头关闭工作,已签约关闭的码头必须在6月底前关闭到位;加强对兴源矿业、天山水泥、天乐建材等整治保留码头的日常巡查监管,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船舶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
(责任单位:矿管办、河道管理站;责任领导:张迎春)
(三)重点环境治理工程集中推进
1、上兴河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协调市水务部门加快推进上兴河整治一期工程,全力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整治工程按时序进度推进。
(责任单位:水利站、建设办;责任领导:蒋克春)
2、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涧东西沟坝、上沛新河等2条纳入全市黑臭河道治理目标任务工程的招标工作,确保5月份进场施工,7月底前全面竣工。
(责任单位:水利站、招标办;责任领导:胥国平、
王玮东)
3、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全镇第一批40个规划发展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围绕6月底前全面完成的目标,倒排进度、挂图作战,积极协调。协调水务、中建,加快第二批97个规划发展村污水治理的设计工作,6月底前到位。7月份保证进场施工。
(责任单位;水利站、相关村;责任领导:王玮东)
4、区域治污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上沛、永和、汤桥等撤并老集镇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建设,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强与水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调对接,确保上兴集镇(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5月份进场施工;编制工业园区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及应急处置,确保6月底前完成接管工作。
(责任单位:建设办、城管中队、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胥国平、王玮东)
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程。按照分类收集要求,认真做好试点村陶村村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分类收集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通过上级验收。
(责任单位:环卫所、陶村村,责任人;陈松涛)
(四)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1、VOC治理工程。积极督查盛杰机械喷漆车间VOC治理设施改造在6月底前完成,9月底完成溧阳天盾防腐材料关闭工作。督促江苏国强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镀锌生产线酸雾吸收装置改造工作,督促金贝装饰材料做好吸收装置提标改造,加强日常监管,协调推进项目搬迁;加强镇区油烟排放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完善相关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经贸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王玮东、任航)
2、建筑工地及堆场扬尘管控。集中力量开展堆场扬尘及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大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5月底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堆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建筑工地基本达到整治要求。
(责任单位:建设办、交管所、环保中队,责任领导:
胥国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集中攻坚行动有序开展,镇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照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公开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对不作为,乱作为及严重失职、渎职,导致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切实加大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及经验做法、先进事例、先进人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广大群众的支持,营造全镇上下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