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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2016〕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常政办发〔2016〕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农业现代化物质装备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了推进全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补助方案。
为了提高上兴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基础装备、促示范、强支撑的示范镇建设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农机装备、示范能力、支撑能力等建设任务开展工作。以耕整地环节、种植环节、植保环节、收获环节、烘干环节和秸秆处理环节这六大环节重点,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水平,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业现代化装备基础,提升我镇稻麦机械化能力,现对我镇机械化机具薄弱环节进行追加补贴。
—、奖补对象
全镇2017—2018年购买小麦播种施肥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种田大户都可以享受资金补助。
二、补助标准
镇级财政每台补贴占购机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三、补贴时间
2018年十二月份。
四、管理规定
(一)申报程序:由农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提出申请,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以后备案,申请单位自主选择购机。
(二)协议签订:由农服中心与补助对象签订协议。
(三)资金下达:由镇财政下达,农服中心对补助对象及资金进行公示。
(四)严格监管:不是本镇农户不得享受我镇购机补贴资金,本镇农户购买的机具必须为本镇服务,不得倒买倒卖。农服中心将切实加强对奖补对象的监管,防止套补、骗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追回奖补资金,并且将该农户列入镇黑名单,以后不得享受相关镇补贴,真正发挥好购机奖补在提升我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中的作用。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