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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天目湖镇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70/2018-0003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天政发〔2018〕51号 发布机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产生日期:2018-06-07 发布日期:2018-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天目湖镇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政发〔2018〕5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村、相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并下达 2017年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常州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文件要求,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天目湖镇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永山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施亚波  党委宣传委员

彭   攀    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邵  钧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王爱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陈柏君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王锁林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和林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财科科长

王  娜  监察室主任

葛黎明  农村工作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爱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锁林兼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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