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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涉及拆迁安置村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办证工作领导小组。
2. 成立办证中心:抽调人员成立不动产办证中心,属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内设科室。
二、明确目标任务
1. 历史遗留的办证:①原天目湖工业园:在2018年底前完成率不低于95%。②原天目湖集团公司:在2018年底前完成率不低于80%。
2. 新增办证:具备办证条件的即时即办。
3. 办证中心须每月向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书面报送工作进度报表。
三、建立保障机制
1. 对于发证过程中产生的经费由镇财政予以全面保障。
2. 完成历史遗留办证年度目标任务,由镇党委研究对办证中心予以奖励。
四、严肃工作纪律
1. 对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不积极履行职责的,由镇纪委监察予以问责。
2. 办证中心人员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得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和进行其它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各单位、各部门须全力配合支持工作,镇纪委监察将严格督促。
4. 对办证涉及的原镇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实行追溯制,原镇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服务办证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随时抽调到办证中心工作。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