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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部门、单位:
现将《天目湖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天目湖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江苏省、常州市和溧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至9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村(居)、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有序推进。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先疏后堵,疏堵结合,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摸底排查、整改整治、检查督促,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处置,解决当前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制订政策规定,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建立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的行为、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镇所有殡仪馆(火化点)、殡仪服务站(守灵中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初)
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专项工作班子,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8月中旬)
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见附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分组在8月上旬,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8月22日前,各村、相关单位要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登记表、统计表要由各村、各相关单位具体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上旬)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镇政府将强化对各村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18年9月中旬)
我镇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报告,于9月15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镇政府成立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调动各级共、青、妇组织积极性,通过多种途径引导乡贤等有社会影响力人员参与,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部门协作。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农林部门要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建设部门要加强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推诿、不扯皮,切实落实职责,勇于担当,同时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依法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三)深化专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在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应对社会关切和回应群众诉求,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活动期间,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局民政科,举报投诉电话为0519—87989031,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
1. 天目湖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殡葬管理工作情况登记表
3. 散卖乱葬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天目湖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推进我镇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胜秋 副镇长
副组长:黄玲华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民政科科长
钟小兵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业福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国资科科长
成 员:史国英 茶亭村主任
杨建伟 田家山村主任
方顺溪 天目湖村主任
钱立锋 古县村副书记
杨文彬 桂林村副书记
沈国琴 南钱村副书记
李功成 杨村村副书记
钱保华 平桥村副书记
钱建林 梅岭村副书记
孙建平 吴村村副书记
钱小娥 三胜村主任
徐立新 毛尖村副书记
姜财生 观山村副书记
朱国彬 洙漕村副书记
马 俊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吴红军 天目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徐志强 天目湖派出所所长
金建国 镇司法所所长
潘旭刚 天目湖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爱忠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玲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
附件2
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统计表
单位盖章 上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编
举办主体(政府投资/引入民资/公私合办)
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主办单位性质
占用土地性质
服务电话
成立时间
计划使用年限至
民政部门批准文号
国土(林业)部门批准文号
用地情况(亩)
占地总面积
取得土地证面积
划拨
租赁
集体土地
其他
提供对象和墓穴占地面积(个/元)
墓穴(格位)总数
剩余
墓穴(格位)
2017年安葬
墓穴
(格位)
2017年免费提供墓穴(格位)
向村民以外人员出售墓穴(格位)
超过1㎡墓穴
销售的墓穴(格位)平均价格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具体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散卖乱葬情况登记表
村委盖章 上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村委名称
所在街道
天目湖镇
邮箱
老坟头(1亩以上)
地址
占地面积(亩)
2017年迁坟数量
平迁面积
主要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