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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溧阳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天目湖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成员单位
组长由天目湖镇分管教育副镇长担任,全面统筹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成员单位由天目湖社区教育中心、天目湖派出所(消防中队)、天目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天目湖镇城管中队、天目湖镇民政办公室、天目湖镇安监中队等有关单位部门组成。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天目湖镇社区教育中心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牵头制定全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共同落实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天目湖派出所(消防中队)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指导,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天目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指导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规范经营范围。
天目湖镇城管中队 配合联合执法;开展与教育培训有关的镇容、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整治;及时向组织移交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线索。
天目湖镇民政办公室 参与联合执法。
天目湖镇安监中队 参与联合执法。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