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年度工作部署和夏季防控工作特点,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
夏季高温高湿多雨,重大动物疫病及畜禽常见病发生几率增大。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消毒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等各项夏防工作,对保持全镇夏季动物疫情稳定及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村、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责,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稳定。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有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重大动物疫病补免、消毒及高温高湿季节易发病、常见病的防控为重点,科学制定本辖区夏防行动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7月18日—8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1. 实施科学补免。在常年程序化免疫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有关单位,应对照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补免、消毒,大力开展综合防控技术指导,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强化免疫抗体监测,促进规模养殖场科学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及时组织补免,提高畜禽免疫抗体保护水平,最大程度消除疫情隐患。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应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提供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加强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加大日常防疫监管力度,坚持月月巡访和及时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水平。各村、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养殖场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解决。
2. 开展全面消毒。组织开展养殖场所消毒,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并认真实施。对养殖场所实行先清洁后消毒,定期更换消毒药,针对环境和圈舍内畜禽分别选用合适的消毒药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组织人员对散养户畜禽圈舍及环境,进行逐村逐户消毒,夏防期间至少消毒两次以上。
3. 加强监测。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病原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种猪场的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研究提出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
4. 重视疫情报告。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可疑重大动物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5. 开展养殖指导。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高温高湿季节饲养管理工作,改善饲养密度、环境卫生、防暑降温及通风换气等饲养条件。
6. 加强应急管理。各村、有关单位要对夏季高温高湿季节重大动物疫情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要求,对可疑疫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按照规定储存、运输、使用疫苗,科学合理使用消毒药。要做好应对洪涝灾害等异常天气可能导致疫情发生的准备工作,如消毒器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器材等,减少应急工作开展时的防疫压力。
(三)情况报告
各村、有关单位要统计填写夏防中期、末期情况统计表,分别于7月26日和8月16日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夏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场责任制,层层落实夏防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深入防疫工作一线调查了解夏防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当地及时进行整改。我镇将组织开展督查和指导,开展飞行监测掌握免疫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