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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常州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8﹞34号)转发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埭政发〔2018〕53号 附件 常安办〔2018〕34号常安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