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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农村办公室、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溧阳市村级资金“村务卡”(备用金)使用补充规定》的通知(溧委农〔2018〕24号)精神要求,现将《溧阳市村级资金“村务卡”(备用金)使用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村级资金“村务卡”(备用金)使用补充规定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埭政发〔2018〕32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村级资金“村务卡”(备用金)使用补充规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