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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全面做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力倡导计生优质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溧阳市20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8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到位,有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有专(兼)职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每季度研究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有会议记录;以上每缺一项(次)扣2分。
(二)政策法规(30分):严格落实常州市卫计委关于便民办证的工作要求,实行办证告知制度和首接负责制(2分);为群众规范出具婚育证明,出具的证明要真实规范,要有计生干部签名,不得弄虚作假或推诿(2分);落实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当年生育登记率达99%以上(2分);做好利益导向相关工作,对符合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一 次性奖励、计划生育公益金条件的对象做好调查审核工作,不得出现漏报、错报现象(4分);出生政策符合率达100%(20分),每出现一例违法生育扣10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未批先生有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当年社会抚养费缴清的,按扣分的一半加分。
(三)宣传教育(8分):人口学校硬件建设到位,宣传栏至少一个季度有一次宣传内容,并拍照留存;(1分)及时上报通讯信息,全年不少于4篇(1分);开展“5.29”、“7.11”、“9.29”等集中性大型宣传活动,各种活动有总结、有图片留存(4分);下发的宣传资料发放到人,并有记录可查(1分);宣传台账完整规范(1分)。完成得基本分,工作不到位按分值扣。
(四)优质服务(15分):村(居)全面开展孕前保健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标完成率达100%,未完成下达指标扣10分;村(居)级各类知识普及率95%以上、知情选择率100%、随访服务率98%以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婚前、孕前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指导普及率达95%以上、凭证引产率100%;完成得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管理(12分):各村(居)计生干部能独立操作《江苏省人口和计生综合信息平台V3.0》和《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V2.0》(1分);V3.0数据库要及时进行变更和核对,各村(居)要确保数据库中主要项目完整率达99%(1分);数据库中综合逻辑准确率达98%:配偶信息完整率、婚姻信息逻辑准确率、妊娠信息逻辑准确率各项达99%以上(1分)。出生、婚姻、避孕信息三个月内上报及时率达95%以上(1分),当年新婚、生育对象的电话号码、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进机率达98%以上(1分);当年领照顾生育证的对象要及时进机,照顾生育时间,照顾原因等信息要录入及时(1分);每月对《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V2.0》中的婚姻、出生、节育、死亡等信息进行核查(3分),村级记载簿规范填写(2分),出生婴儿证件(结婚证、出生证、照顾再生一孩证)收集齐全且出生统计信息准确率达100%(1分);人口迁移及时交接,人口注销规范建帐(1分)。
(六)村(居)民自治(5分):有健全的组织网络;村务公开栏有计划生育相关内容;自治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台账记录齐全,得基本分;每少一项扣0.5分。
(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12分):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及时核查、通报、接收、回馈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回馈率、及时接收率均达99%以上(1分);对流入、流出未建卡名单及时核查回馈(1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达98%以上,流入人口在本地生育子女信息要采集上报进机(2分);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要求,对办理电子婚育证明的对象进行系统查验(1分);流动人口全面实行“六免二优惠”、享受均等化服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100%,(1分);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有总结有图片留存(3分);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建档率达85%以上(2分);完善流动人口台账数据,流动人口花名册、报表、证件办理申请表、专项活动等数据进行分类归档(1分)。完成得基本分,工作不到位按分值扣。
(八)药具管理(5分):村(居)委会有分管药具工作领导,有药具管理制度(0.5分);有专用药具箱(柜),药具按规定保管,无过期变质药具(0.5分);药具发放实行实名登记,熟练掌握《江苏省药具管理信息系统》。( 3分);药具服务率达100%,免费发放率达100%(1分)。完成得基本分,工作不到位按分值扣。
(九)计生协会(5分):村(居)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有上墙数据,有会员之家等阵地建设;经常开展各项活动:”5.29””9.25”开展有主题的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开展早教相关活动、开展失独家庭关心关爱活动,有活动记录有图片;台账规范(有会员名单及联系户名单);100人以上企业协会组建率达85%以上;生育关怀有特色活动;能完成“幸福家庭”保险任务;完成得基本分;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5分。
(十)创新特色(加5—10分):村(居)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被上级认可的,视情况加5—10分。
二、 考核方法:
(一)各村(居)专(兼)职计生干部的考核,由计生办考核折算80分,各村(居)工作考核折算20分,组成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以此类推)享受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年终报酬的70%,97~92分享受65%,91分~87分享受60%,86~82分享受55%,82分以下的享受不得高于50%。
(二)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按比例折算计分。
(三)社区专(兼)职计生干部的考核结果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按比例折算计分。
(四)年终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择优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本考核办法,由镇计生办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