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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建立与完善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效益,推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溧城镇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姜 卫 镇长
副组长:刘建平 副镇长
成 员:闵卫明 财政所所长
黄金华 监察审计室主任
杨学锋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 俊 溧城国土所所长
张 俊 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马国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旭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国富 社区办主任
刘 伟 溧城城管中队中队长
邵正毅 物管办主任
李爱华 财政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由李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全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质增值和安全完整。
2.对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置换、经营、投融资等事项进行审批。
3.组织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
4.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用效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5.批准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章程。
6.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交易的监管,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7.对资产管理混乱、失职而造成资产损失或随意处置资产的行为进行处理。
8.其它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